掏空百億竟能沒事逍遙法外!涉嫌在1998年違約交割所涉金額達百億元的新巨群集團負責人吳祚欽,在和親信陳德福、劉水金潛逃海外12年半後,日前被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免訴,因為他們所涉案件的追訴期限只到今年12月21日止,三人成功躲過法律制裁。
不過,成功逃過法律追訴期限而逍遙法外的名人其實不只吳祚欽,前立委何智輝的妻子王素筠,在涉及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補償弊案後逃亡十多年,日前也被法院判決免訴。
另外,華隆案的華隆公司董事長翁有銘,在棄保潛逃國外後,也成功逃過12年半追訴期限,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免訴,不必負擔任何刑事責任。
當年檢方依違反「證券交易法」等罪名將吳祚欽等人起訴,但隨後吳祚欽和其親信就相繼逃亡,而台北地院也在2000年8月發布通緝,期間吳祚欽還被調查局列為十大通緝要犯。而這一切都在12月21日之後畫下句點,如果將吳祚欽所涉金額不計利息平均除以150個月,在他逃亡期間,每逃亡一個月就價值6千6百66萬多元,成本效益不可謂不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