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)吳姓女子不滿陳姓前男友多次到租屋處騷擾還拔走她機車車牌,購買鋁棒到陳男住處毆打他,事後查看發現陳男已氣絕多時。台中地院今天依重傷害致死罪,判處吳女有期徒刑7年6月。
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,40歲吳姓女子與陳姓男子民國103年透過網路認識,104年8月16日起吳女到陳男位於台中市太平區北田路的住處同居,雙方並成為男女朋友。
但因雙方個性不合,時常產生爭吵,吳女105年10月間搬離同居處,陳男因不滿吳女搬離,多處到吳的租屋處騷擾。106年1月間吳女到台中太平警分局聲請保護令,同月17日晚間陳男又到吳女租屋處外大吵大鬧,並拔走吳女機車車牌。
吳女租屋處房東告知,若再不處理紛爭就要終止租約,吳女當天在員警的陪同下,到陳男住處將車牌取回,雙方又大吵一架。18日上午9時多,吳女到五金行購買鋁棒後,到陳男住處毆打陳的頭部、胸部及四肢,陳男倒地後仍與吳女爭吵,吳女見對方倒地不起便離開。
吳女當晚11時到陳男住處查看,發現陳倒在庭院並已死亡,便將遺體搬至客廳沙發上隨即離開現場。陳男胞姊19日下午3時到陳男住處查看,發現陳已氣絕多時向警方報案。
警方循線逮捕吳女,並查扣作案的鋁棒,吳女坦承持鋁棒攻擊陳男,她辯稱當時只是要教訓對方,並無置被害人於死地,後來再查看發現陳男已死亡,一時心慌害怕所以就沒報警。
台中地方法院今天依重傷害致死罪,判處吳女有期徒刑7年6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