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一名16岁的高职女生2009年底参加友人庆生会时,遭邱姓男子性侵,验伤时却验出处女膜为陈旧性伤痕,警方追问后发现,少女竟先后与3名大学生发生关系,这3名大学生也因此触犯妨害性自主罪,遭提起公诉。
据检方调查,2009年8月,王姓女高职生透过网络认识某科技大学的詹姓学生(20岁),同年9月,她又认识詹的同学何姓男生(19岁),之后又结识另一所科技大学的许姓男生(21岁),少女与3名大学生都发生性关系。
报道说由于脚踏3条船,王姓女高职生刻意把约会时间错开,例如遇到如情人节、生日,3男同时约她时,就以“家中有事”、“身体不适”为由拒绝,因此三男生并不知道“情敌”存在。
据悉,2009年底,王姓女高职生参加友人生日宴会,遭同场合一名邱姓男子性侵,少女父母于是报警,但验伤时医生说是陈旧性伤痕,经追问下,少女周旋于三男生的情事才曝光。由于王姓女高职生和三男生发生关系时未满16岁,也让3名大学生吃上官司。